人力资源管理师招生简章
人力资源管理师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和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专业人员,社会其他行业有意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等。
2.企业中高层管理者、HRM/HRD等,亟需晋升加薪,为自己的履历加分的HR从业人员,提升人力资源实战技能,想学到最新理念和专业知识的HR从业人员。
二、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一级)
三、报考条件(必须满足条件可报考对应级别,四级条件基本都符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或中职及以上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应届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或相关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3)取得本职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备注:
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